在以下情况下,商标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
- 其他申请人之前未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进行注册或递交注册申请;
- 商标具有将一家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别家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特性,即商标不可表明;
- 商品所属种类、类别;
- 预示商品所具有的的质量、价格、产地、生产时间或任何有关商品的特性;
- 地理描述特征,如果指定为国家持有外国语言与文字的装饰效果语言的典型地区;
- 商标没有歪曲、破坏公共秩序或违反道德等负面影响,没有影响到社会利益,不是国家机关、公共机关、国际组织所使用的符号。
商标所有权由证书认证,赋予所有人按自己意愿使用商标的权利,但是这种使用不能伤害其他证书所有者的权利。
在国外对商标进行知识产权维权可以通过递交单一国家申请,也可以通过一份几个国家的国际商标申请,从而获得在这些国家的法律保护。
我所可为您提供解决境外注册商标问题的服务:
单一国家注册商标:向所选国家商标局递交注册申请,通过该国注册程序,从而获得注册商标。此注册方式适合在1-3个国家注册商标。
欧盟国家注册商标(欧盟商标) :该注册程序适用于在2个以上欧盟国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