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梭特律师事务所(MSP律师事务所)提供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法律服务,包括外观设计检索、外观设计说明书撰写、外观设计申请及进一步操作,外观设计专利年费缴纳,外观设计著录事项变更和备案,外观设计转让协议和备案,以及外观设计诉讼。我们竭诚服务客户,保障客户利益最大化。
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有效期自申请日起最长15年。基础保护期10年,可要求延长5年保护期。
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新颖性宽限期为申请日前6个月。在此期间公开外观设计申请内容,不丧失新颖性。
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允许一件申请多项设计,多项设计必须涉及同一客体或者是同一设计构思下的一套产品。
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申请程序
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后进行为期3个月的形式审查。如申请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将下发形式审查积极结果通知。应自申请日起12个月提出实质审查要求。如申请符合可专利性要求,将下发授权决定通知。缴纳授权费和首次年费(从有效期第三年算起)后,专利局将颁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12个月。
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塔吉克斯坦专利代理人代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塔吉克斯坦外观设计申请材料
- 1、申请人、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和国籍;
- 2、外观设计附图(图片、照片或文档),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侧视图、前视图、后视图;
- 3、外观设计本质特征描述,如有;
- 4、申请人签章的委托函原件,不需要公证或认证,应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
- 5、优先权文件的核证副本,应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如要求优先权。
巴黎公约申请进入塔吉克斯坦国家阶段的期限是优先权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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